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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像行业情况不妙

1999-04-11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莫春 通讯员 孙秀杰、张宏 我有话说

在日前有关部门对音像业专项检查中发现,音像行业整体滑坡,正版仅占市场份额的5%,这是人们始料不及的。

许多人都知道,盗版比正版成本低,但究竟低多少,对此盗版者讳莫如深。一位从事音像出版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,正版的成本要比盗版高出几倍,甚至十几倍,这使得在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较量中,正版明显处于劣势地位。盗版VCD盘的成本包括制成材料、设备折旧、封面印刷费等一张最多不超过4元。而正版成本除制作费、发行费、宣传费以外,还包括版权费和国家税收。以版权方式引进的音像制品为例,一部普通的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国外进口影片,按一般发行量5000套来说,仅版费就要付1万美元以上,加上购买影片费,一张盘在还没有制作时,成本就达16元,经过加工、印刷、包装、运输、发行和交纳增值税等生产环节后,成本价为30元左右。可以看出,制作一盘盗版片能够赚取高于正版片六七倍的钱,使得盗版的制售者趋之若鹜。

而相差更多的要数原创音乐的盗版产品和“枪版”片了,这种有了一盘录音带(或录像带)和在电影院偷拍制成的盗版,利润更加丰厚。

来势汹猛的盗版究竟对正版音像业冲击有多大?据统计,去年整体音像业市场销售下滑了50%,退货率高达30%至50%。而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一位人士透露的数字更令人忧心忡忡:正版市场占有率现在只占商品总值的5%。

一位外国歌星演唱歌曲的引进版在日本仅一个月就发行了100万张,销售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,而在我国一年只发行了30万张,销售收入才300万元。国内一位歌手制作的专辑成本达100万元,但在市场上刚发行了几天便出现了盗版,制作成本难以收回。现在音像业出现了一种怪现象,那就是谁出资制作节目谁就赔钱,我国已没有几家音像公司进行原创音乐的制作,一年也仅有50至100个新品种,产量较低,许多歌手不得不自己组织经费搞原制音乐制作。究其原因,不难发现是盗版在作祟。

在揭示盗版对音像业的冲击的同时,音像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。

据业内人士介绍,一些音像公司将知名歌手的成名单曲组合在一张作品中,制作“拼盘”。制作公司只需向音乐权注册协会交付几万元,便可获得一首歌曲词曲的使用权。这种作品往往得到许多消费者的喜爱,获得可观的利润,但这种作品有时也制作粗糙,酷似“盗版”。

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对辖区的27户音像企业检查的情况看,90%以上的企业纳税行为不够规范,如双方合作制作音像制品,音像企业制成产品,将版权出让给投资方,认为收到的投资款是收益,仅此一项就少缴税款7万多元。

在检查中发现,音像制品的发行环节也有一些问题,代销商通过一层或几层批发商到达零售商手中,层层扒皮使零售商利润大减。而代销的回款机制常出现零售商、批发商和发行商之间的三角债。(未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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